关于会员的评分权限规范通知【总置顶公告3天】
根据管理层2008年7月5日会议讨论通过,现对会员的评分权限做下规范:[quote]
1、论坛所有评分操作,必须有正当理由,无正当理由操作,视为滥用评分权。
2、论坛除管理组、长老组及VIP组评分不扣去自己对应分数外,其余有评分权限的,给别人评分,使用的是自己的分数。也就是说,你给别人评多少,自己减多少。(无论你加分还是减分)
3、其中版主在自己管辖区内评分不扣自己分,除自己的管辖区外,评分仍扣自己的分。超版和管理员不受此限制。
4、滥用评分权一般是评分数额的数倍罚款,2~10倍,数额越多,罚款越多,直至禁言,性质恶劣的直接禁言。
5、未尽事宜,按照常规处理办法或参考同类问题处理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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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范从发布时生效,欢迎大家监督。 进来表示我看了
不发表意见
不代表没有意见 也没看懂,还是说我越贬低别人我就越有分? 恩 即使我可以评分了 也不敢乱评了 要扣自己分的 呵呵 看明白了一点了 还没有权利
先学习下 进来看看论坛新的政策 嗯,知道了說,好像到現在我還沒有用過這個權限哦 哦这样啊,呵呵噤声 大家要遵照执行啊!!! 大家要灵活掌握自己的评分权,带动论坛的积极发展 回帖是优良传统 怎么我在其他板还是回复不了 恩,现在知道了,今天帮熊猫扣了100,自己也少了。
鼓励会员的话,付出一点点是可以接受的 恩,知道了,支持 支持严格管理,避免营私舞弊!!! 哇 了解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嘿嘿,看过了,知道了 还是不评了安心 版主也不是好当的啊~~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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